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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海波
洛宁县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
工作分工
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。负责公安、司法、信访、消防安全方面工作。分管县司法局、县信访局。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。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