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 湛
时间:2022-10-27 15:51
来源:洛宁县政府
江 湛
县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县长(挂任期二年)
工作分工
负责金融业监管服务、保险等方面工作。分管县金融工作局。联系县人行、县银监办、县农发行、中原银行洛宁支行、县农行、县农商银行、县工行、县建行、县中行、县邮政储蓄银行、兴福村镇银行、县财险公司、县寿险公司、中原农业保险公司。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。